2008年1月1日星期二

国家“十五”规划重点治污工程完成无望

    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陈明剑9月21日证实说,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资金不能按时到位,国家“十五”规划确定的重点治污工程总体进展缓慢,按时全面完成已不可能。陈明剑认为,治污不力问题出现的原因是,经济、行政、法律手段不配套。

    据陈明剑介绍,截止到2004年年底,国家列入重点流域污染防治“十五”计划的2130个项目中,在建项目和未动工项目1279项,占60%;完成投资662.6亿元,占计划总投资的42%。

    他说,现在距离“十五”计划最后完成期限只有3个多月时间,从工程建设、调试期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要时间分析,全面完成重点治污工程项目已不可能,未动工项目即使年内全部开工,相当一部分项目的环境效益要到“十一五”期间才能显现。

    陈明剑对造成目前污染治理不力的原因进行了分析。他认为,经济、行政、法律手段不配套是一个重要原因。他说,至今,脱硫成本计入上网电价的政策没有全面落实,由于排污收费标准低于治理成本,排污单位没有治理污染的压力;由于缺少实质性的政策支持,电力企业中观望等待的比较多;污水处理厂建成后,缺乏运行经费,导致污水处理厂开开停停;经济政策不到位,社会资金不敢介入污染治理市场。

    陈明剑认为,环境监管力量薄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。据他透露,企业守法成本高,违法成本低;企业的环境意识、法律意识淡薄;地方保护主义等,都对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。由于环保执法队伍人员少,疲于应付,通常是有举报、有信息反映上来,待上级部门批了以后,才去调查。企业违规排污的情况比较严重,相当一部分企业逃避了环保部门的查处。